•  
  •  
 

Journal of Medical Education

台灣實施一般醫療制度之特殊考量

Authors

水坤 黃

Abstract

一般醫療醫學(Primary care medicine)的基本宗旨在於(1)提供給病人一個方便而且連貫性的看診制度;(2)杜絕不必要的細專科看診;以及(3)降低醫療成本。有鑑於台灣在過去20年來細專科醫師的急遽增加與基層醫療醫師的相對減少,此時此刻正是探討實施一般醫療的時候。但是,當我們欲仿效美國目前正在進展的一般醫療制度時,我們必須同時考慮存在于本國的一些特殊因素,這些因素包括(1)文化差異,(2)健保制度,(3)大眾環境,(4)醫師及醫院的收入,(5)病人與醫師對一般醫療的認同,(6)實施一般醫療所需的人力與資源等。爲了能有效地推動一般醫療醫學,個人認爲以下幾點方向值得考慮:(1)先建立對一般醫療醫學的共識與其重要性的認同,(2)修改健保政策,要求每位病人都需先到一般醫療醫師(primary care physician)看診(急診除外),(3)提升一般醫療醫師的收入與升遷機會,(4)鼓勵開設基層一般醫療門診,同時裁減設立大型醫院,(5)刪減細專科住院醫師的訓練名額,(6)增進門診作業及開業醫的看診,(7)加强一般內科,一般小兒科與家庭醫學科的住院醫師訓練,(8)強化一般醫療知識與技能的教學與訓練,(9)成立一個獨立自主性的特別工作小組(或諮議小組)來監督與評估一般醫療制度的實施,(10)廣泛地向民衆與病人傳授一般醫療應有的常識。總之,在台灣實施一般醫療制度是需要長時期,有耐性,多方面的整體性醫療制度的革新與醫學教育的改革,它必須由教育、行政、立法三方面同時進行,才能達到永久的成功。

First Page

368

Last Page

374

DOI

10.6145/jme.200009_4(3).0011

This document is currently not available here.

Share

COi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