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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urnal of Medical Education

應用英美醫學生臨床技能測驗模式落實台灣醫學生臨床技能測驗評估

Abstract

醫學教育之目的在培育醫學生畢業時具有利他主義、知識淵博、臨床技術熟練、負責任等特質。各醫學院為達到這些目的而規劃課程、執行教學與評估教學成果。因此醫學生到醫院實習時應該具備之醫學的知識、臨床技能、態度與價值觀都有很清楚規定。在台灣,醫學生的基礎醫學與臨床醫學等知識的學習成果,可以經由筆試測驗出來,但在問診、身體檢查、臨床技術、儀器操作、推理決策、態度、溝通技巧與價值觀等臨床課程方面之學習成果,需要建立一套適當的評估方法,以判定醫學生臨床學習的表現是否有達到醫學教育的目的。筆者觀察英國及美國六所大學醫學院採用標準病人及客觀結構式臨床測驗評估醫學生之臨床技能。在台灣要實施醫學生臨床技能測驗之重點為:1.成立客觀結構式臨床技能測驗委員會,以擬定測驗目標、項目、評估及回饋方式;2.設置臨床技能中心(包括身體檢查室、面談室及觀察室)以執行醫學生之臨床技能測驗;3.建立標準病人制度;4.建立解剖等模型測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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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10.6145/jme.200303_7(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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